原标题:盘龙法院实现刑事速裁“当日立审结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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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随着承办法官的法槌落下,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的11起危险驾驶案宣判,11名被告人均当庭缴纳罚金且服判息诉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这是该院深入贯彻“司法为民”理念,切实落实“提质增效创一流”,健全刑事速裁“当日立审结”模式的生动实践。
立审部门联动 “法检公”协作 实现在办案中普法、普法中办案
在调动全院立案、审判和执行等部门良好互通互助、科学统筹的同时,该院充分发挥法检公协作机制,通过召开“法官+检察官+警官”联席会议,统一执法尺度,以确定量刑建议及认罪认罚从宽的预期,减少被告人因不满刑罚等原因引发的上诉。在不降低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,强化沟通协调、开拓思路、提升工作水平,增强办案质效。
该院坚持预防和打击双管齐下,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,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酒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;再以案为鉴,开展普法宣传教育,结合各被告人所涉案情,分析犯罪的动机、行为、情节,剖析存在的问题,总结共性规律,让大家更加直观感受到酒驾的危害性,从思想源头杜绝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,起到“以点带面”辐射宣传作用,达到在办案中普法、普法中办案的良好效果。
变“单案单审”为“集中开庭” 实现“当日立审结”
根据多数危险驾驶类案件事实简单、清楚,证据类型化、易收集等特点,该院经同检察院会商,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。实现“检察院统一移送起诉,法院统一集中立案、集中办理”的一体化模式。
同时,该院立审执部门全力配合,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协调各方立即组织开庭,让案件从立案到开庭高效衔接,实现速裁简案“一步到庭”。
该院改变以往“单案单审”的办案模式,将同类型危险驾驶类案件改为“集中开庭”模式。庭前,统一送达告知书、起诉书等材料,让被告人充分知悉自己的诉讼权利和集中审理庭审流程。庭审中,严格依照速裁案件审理程序进行,公诉方通过要点式宣读起诉书,重点对酒精含量、有无驾驶证、是否造成事故等情节提出量刑建议。法官依法审查各被告人的基本信息,对重点指控问题进行询问,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,开庭全过程仅用时15分钟。
通过集中开庭审理,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,切实提升了审判质效,做到“提速不降标准,简化不减权利”。
庭审中,所有被告人身处同一法庭,基于同一罪名,面对同一公诉人的指控,接受同一法官的审判,自己既是案件的当事人,也是他人案件的监督者。集中宣判从诉讼权利的保障、基本事实的查明、量刑情节的明确、审理裁判的公开,全程清晰、有序、高效,既实现了类案专业解决,简案快速审理,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,还通过向被告人充分释法明理,公开量刑过程和量刑情节,达到服判息诉与统一执法尺度的目的,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。
该院刑事速裁“当日立审结”模式,让立案、审理、宣判、结案在一天内解决,切实节约了司法资源成本,提升了案件办案效率,达到了“快”的目标,收到了更“优”的效果。(记者)